12月28日,江苏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苏州市吴江区园林绿化管理局综合管理科科长朱建平违规收受节礼问题。朱建平利用职务便利,先后7次收受民营企业主以节礼为名所送现金、购物卡、螃蟹提货券等折合人民币共计1万余元,并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朱建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2.金湖县前锋镇卫生院院长华庚贤违规操办女儿婚庆问题。2016年1月3日,华庚贤邀请前锋镇卫生院37名职工及3名医药代表参加女儿婚宴,并违规收受上述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1万元。华庚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还所收礼金。(江苏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