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央巡视江苏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六中全会、区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推动解决“四风”问题,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成效,8月17日下午,武进区召开全区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部署会。会议由区委督查室主任、区作风办主任陶春健主持。各镇(开发区、街道)、国有企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管领导、纪委书记,区级机关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管领导、联络员,区纪委监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纪工委)组长(书记),执纪监督室主任参加会议。
会上,区纪委常委莫建刚传达了上级关于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他指出,此次专项行动是就上一轮中央巡视以来作风建设相关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主要围绕公(商)务接待、办公用房、通信补贴、会议管理、公务用车、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情况等六个方面开展,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实现制度规定更加完善、监督管理更加有力、纪律执行更加自觉,推动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落地生根、化风成俗。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朱志伟对此次行动强调了三点意见。一要认清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是落实中央部署的重要抓手、是落实巡视整改的重要内容、是武进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以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为载体,全面加强本地区本部门作风建设,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各项工作部署提供有力保障。二要明确重点,把握关键环节。立足“当下改”,着眼“长久立”, 要在工作内容、时间节点、工作成效方面把握重点,坚持纠正“四风”突出问题与贯彻作风建设最新部署要求相结合,查处纠正个案问题和举一反三解决面上问题相结合,全面自查自纠与推进源头治理相结合。三要强化责任,确保取得成效。全区上下要压实主体责任、突出监督责任、强化部门联动,着力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四风”老问题、剑指“四风”新动向,把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为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推动武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袁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