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一个人是不是监察对象,或者说是公职人员,关键看他是不是行使公权力,是否履行公务,而不是看他是否有编制或职务……”在洛阳镇组织的村纪委委员(书记)、监委主任培训现场,参训人员仔细聆听、认真记录。
为切实提升全镇村纪委委员(书记)、监委主任履职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发挥村级监督作用,更好地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夯实基层末梢监督力量。6月24日上午,洛阳镇纪委组织召开了村纪委委员(书记)、监委主任培训会。此次培训邀请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钱叶波围绕“严格廉洁规范履职,提升村级监督质效”这一主题,从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总体形势,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情况介绍,村纪检委员、监委主任的职责要求,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主要类型四个方面进行了授课。授课内容紧密结合当前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既有政治理论高度,又贴近基层监督实践,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切实提升了村级监督力量的履职能力。
“这次培训对我们来说,太解渴了,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现在比以前都更清楚了。”谈及培训体会,各村纪委委员(书记)、监委主任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我们将实行常态化的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全员培训,不断增强各村纪委委员(书记)、监委主任的业务水平和民主监督意识,使其能够行使好自己手中的监督权,真正做到‘能监督、会监督、善监督、敢监督'。”该镇纪委书记表示。
全镇各村纪委委员(书记)、监委主任和镇纪委、农经、民政共计40余人参与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