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党的政治建设”重大命题,强调新时期党的建设必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要以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各方面建设。作为党领导下的武进区国有金融控股公司,国经集团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的重要论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构建起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相统一的体制机制。
一是明确国经集团党委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国经集团党委班子配备后,为确保党委在公司治理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地位,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经过组织学习、统一思想、请示汇报、向股东会成员解释等前期工作,股东会决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在全区率先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和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等写入公司章程,明确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经理层作出决定。
二是及时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根据区委配备,国经集团实行企业党委书记与董事长“一肩挑”,党员副总经理兼任党委委员。在班子人员调整期间,集团党委适时提出增加进入董事会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人数,此建议得到区委组织部和国资办的同意,并通过股东会决议将现任党员副总经理增加为董事会成员,从而确保党委作用在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都能得到有效发挥。
三是建立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运行机制。国经集团党委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凡涉及文件规定的议事内容,都召开党委会商议,明确决定意见和执行人员。制订《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列出纳入“三重一大”决策的四大类27项重大事项,并明确决策方式、规则及程序,决策的执行、监督及责任追究。通过制度保障,确保国经集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运行机制,同时加强了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权力运行监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