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018年12月14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洛阳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陆浩主持向洛阳镇党委书记朱红兴反馈巡察情况会议,代表巡察组分别向朱红兴和洛阳镇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向洛阳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对于抓好镇、村两级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朱红兴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9月4日至11月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洛阳镇党委及所辖19个村(社区)进行了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紧盯党委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突出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深入查找洛阳镇、村(社区)党组织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突出问题,从严从细从实开展巡察。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12月12日,副市长、区委书记李林主持召开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区委第六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同意巡察组的报告,认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
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洛阳镇党委在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进“五个三年行动计划”等上级决策部署上联系实际抓落实有差距。招引高质量项目少,集聚程度不高,高科技项目占比偏小,经济高质量发展后劲不足。乡村振兴推进力度不大,破解经济一般村发展瓶颈的办法不多。一些必须、急需的民生实事工程推进迟缓,闲置资源要素未有效利用,富民特色产业品牌打造不力。对照“生态保护引领区”建设要求、“263”专项行动等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仍有较大差距。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对本地发生的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应对举措不力,干部群众反响强烈。对新形势下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特别是向村(社区)延伸力度递减。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严不实,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在组织生活制度执行、对基层党组织管理和指导、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等方面存在不足。村级财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理财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对省委巡视武进反馈的问题,整改措施不够细化,跟踪问效不够有力。
区委第三巡察组提出了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强化“四个意识”,以中央和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为统领,切实增强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二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进一步压实党建工作的政治责任,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选人用人程序。三是严格执行从严治党要求,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同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执行财经纪律、公务接待等制度要求。
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正确面对巡察反馈问题,并将巡察成果运用到具体工作中去;二是对照集中整改时间倒排任务,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把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三是举一反三、找出病灶,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新成效。
洛阳镇党委书记朱红兴作表态发言,一是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责任;二是切实抓好问题的整改,从严从实做好整改,切实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是着力巩固巡察的成果,更加认真地履职尽责,更加严格地守规矩,更加勤勉地办实事。
区委第三巡察组全体人员、洛阳镇党委领导班子全体成员、镇机关事业单位、部门负责人和各行政村(社区)书记、主任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干部、村民代表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