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书记专题会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018年12月1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高新区北区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委副主任、区委巡察办主任符毅梅主持召开向高新区北区党委书记杨华夏同志的反馈会议,传达了区委书记李林同志在区委书记专题会议上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王明源同志分别向杨华夏和高新区北区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提出了整改意见。符毅梅就履行主体责任、组织做好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杨华夏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29日至10月2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高新区北区党委进行了巡察,并延伸巡察下辖10个社区党组织。12月12日,常州市副市长、武进区委书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林主持召开区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区委第六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同意巡察组的报告,认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
王明源同志反馈了巡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高新区北区党委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成效不明显,创新发展意识不强,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能力较弱;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生态环境治理压力较大;城市功能不够完善,社会事业短板较多;基层治理能力有待提高,重点工作推进缓慢。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欠缺,一些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主动作为意识欠缺,未能与党委决策部署保持同频共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工作主动性不强,阵地建设有待加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扎实,党委对“抓好党建是党组织的第一责任”意识不强,重视不够,部分党委班子成员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倾向,党委会讨论经济社会事务多,专题讨论党建工作少,对加强新形势下城市基层党建的研究部署不够。党的组织生活欠规范,学习教育缺乏实效,“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力。基层党组织建设虚化弱化,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缺失。干部选任培养机制不完善,选任程序不规范,专业型干部缺乏,社区干部能力素质参差不齐。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欠缺,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充分,对区域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研判不够。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偏轻偏软,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公务接待支出不规范,集体资金购买烟酒、发放党员误工补贴现象依然存在,一些社区为行政、事业身份人员超范围发放津补贴。工程建设领域监管乏力,存在部分社区(合作社)将工程项目进行拆分,规避公开招投标的情况。三资管理存在疏漏,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预算编制不精准,集体资产管理不严格,大部分社区居务监督流于形式,履职不到位。对市巡和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
区委第二巡察组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解放思想,提高站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更上新台阶。要以“四个意识”为标杆,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拓展视野、做大格局,推动城市经济融合发展,社会民生同步向好,释放城区发展活力。二是提高认识,勇于担当,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落实党委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等制度,细致调研,充分酝酿,集体决策,提高北区党委谋大局、议大事的能力。三是认真履职,夯实基础,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意识,全面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毫不动摇坚守党建“主阵地”,躬耕不辍种好党建“责任田”。四是坚定不移,常抓不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特别针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重点人员,突出集体资金管理、工程建设招投标等关键环节,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资金使用、项目审批等程序制度,着重加强重点领域的全过程监管,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符毅梅同志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具体要做到“三发力,三到位”,一是在增强巡察整改自觉性上发力,推动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在件件有着落上发力,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在运用巡察整改成果上发力,督促机制建立到位。
高新区北区党委书记杨华夏作表态发言,表示会以讲政治的高度全盘认领巡察反馈问题,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推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北区高质量发展。
区委第二巡察组全体人员、高新区北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所辖社区副主任以上干部、下属党组织负责人、近三年调离和退休的领导干部,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群众代表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