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018年12月14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湟里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区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邵彦代表巡察组分别向湟里镇党委书记武为锋和湟里镇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对湟里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办副主任周栋传达了区委书记李林同志在区委书记专题会议上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并就履行主体责任、督促做好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武为锋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9月3日至11月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湟里镇党委进行了巡察,并延伸巡察全部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期间,巡察组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紧盯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深入查找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突出问题,从严从实开展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12月12日,副市长、区委书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林主持召开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区委第六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同意巡察组的报告,认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
邵彦同志反馈了巡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镇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推进强镇富民的举措不够有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统筹推进社会民生发展能力还不强;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基层党建比较薄弱;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差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监督责任履行不充分;工程领域存在一定廉政风险;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落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仍需加力。
针对巡察整改,区委第一巡察组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全力落实“乡村振兴”重大战略;二要聚焦主业主责,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三要聚焦责任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周栋代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要求,一要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二要强化巡察整改的责任担当,镇党委及各村(社区)党组织要切实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三要确保巡察整改的务实有效,把抓巡察整改同做好岁末年初其他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抢抓“乡村振兴”战略机遇,以整改来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湟里镇党委书记武为锋作表态发言,表示,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我们全面认领、诚恳接受。一要全面认领反馈问题;二要聚焦问题抓实整改;三要深化成果推动工作。
区委第四巡察组全体人员;区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全体人员;湟里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全体镇干部、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所辖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会计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