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的警示教育活动触及我的思想和灵魂,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生的免疫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珍惜工作岗位、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严格依纪依法工作。”一位经开区纪检监察干部深有感触。
2月28日上午、3月1日下午,常州经开区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两起案件通报精神,观看《政鉴》警示教育片,组织学习《常州市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
活动中,常州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察工委主任张勇强调,队伍建设永远在路上,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始终做到正人先正己,坚决防止“灯下黑”,并对经开区纪检监察组织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提出要求:一要站稳政治立场。牢牢把握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的每个方面、每个环节,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建设让党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二要严守纪律规矩。在守纪律讲规矩方面要有更高要求和标准,坚持用“慎”规范行事,始终用“公”处事办事,时刻用“德”修身立身。在遵规守纪上模范带头、走在前列,克服“从众”心理,克服“特权”心理,克服“补偿”心理,把维护党纪威严、保护群众利益作为己任,认真履职尽责。三要强化监督制约。加强对纪检监察权力的监督制约,不断健全内控机制,严把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审理处分等重点关口,主动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执纪执法权力透明规范运行。坚持业务和队伍两手抓、两手硬,种好“责任田”,当好“守门员”,形成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的自身建设责任体系。(赵群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