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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专责监督作用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发布日期:2018-03-16 16:10:27  来源: 字号:

       今年以来,常州市武进区纪委、监委积极履责,从增强监督精准度、规范性、可行性、有效性入手,通过综合研判、报审确定、送达启动、推进整改、全程督办、结果评估等有效机制的整合互融,形成强化专责监督的有力抓手,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监督精准度。发现问题是开展专责监督的出发点,深入分析研究才能找准症结。武进区纪委整合信访举报、案件线索、执纪审查、巡察成果,通过深入案发单位实地调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研究讨论等方式,深入分析典型案件,为提出监督意见打下坚实的基础。2018年2月,武进区纪委针对安监系统监督执纪过程中发现的违纪现象和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武进区纪委首次专责监督程序,监督过程中选择带有行业性、系统性的典型案件和典型问题,重点剖析武进区安监局党委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精准执纪,有的放矢。

       二是建立工作流程,增强监督规范性。配齐配强专责监督队伍,抽取精干力量组建专责监督项目工作小组,负责专职监督的综合研究、推进完善、跟踪督办,确保监督取得实效。通过规范文书格式、创新工作规程和改进督查方式,分析研判监督执纪过程中发现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制、权力运行等方面的问题,对需要堵塞体制机制漏洞和弥补制度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督意见,并做好跟踪督查,形成研究问题、推进整改、成效评价、监督问责的专责监督闭环,标从源头上防范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逐步实现以案促改、以案明纪。

       三是强化跟踪监督,增强监督可行性。完善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将日常监督、跟踪监督和巡察监督相互衔接贯通,打出监督“组合拳”,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武进区纪委相关派驻纪检组每个月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武进区纪委相关执纪监督室对落实监督意见情况、完善制度规定等情况跟踪监督;武进区委巡察办将落实监督意见情况纳入巡察监督内容,开展巡察监督。对监督意见落实不力、未按要求认真整改、成效评价较差、存在问题仍然较多的,武进区纪委严肃提出问责建议,倒逼责任落实。

       压实“两个责任”,增强监督有效性。监督意见书是落实整改提升,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效的纲领。武进区纪委明确从签收监督意见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监督单位必须完成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和整改任务分解表,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严格做到每项整改任务的细化、量化,并向上报至专责监督项目工作小组批准后加以实施。从签收监督意见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被监督单位必须将整改情况报告武进区委和武进区纪委。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导致党内监督弱化;对监督意见落实不力,未按要求认真整改的,将严肃追责。(贺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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