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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制度的笼子扎的更紧一点

发布日期:2016-07-20 14:45:31  来源:区纪委案件审理室 字号:

   “事必有法,然后可成。”《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制定,进一步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严厉的问责倒逼机制,如同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给那些不把纪律规矩当回事,在工作生活中信马由缰、信口雌黄、我行我素的党员干部的作风套上了笼头,不敢再肆意妄为,让纪律规矩真正成了不可碰触带电的高压线。

  “举一纲而万目张,解一卷而众篇明。”问责条例的实施,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将更加密实。问责条例重点做到了三个突出:突出主体责任。《问责条例》把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规矩挺在了前面,勾勒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底线”。突出担当精神。“把管党治党责任担当起来”是《问责条例》的核心,让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清楚知道“什么不能做”“什么必须做”,最终形成责任倒逼机制。突出凝心聚力。“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是《问责条例》的导向。强化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必须较真碰硬、传导压力。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松;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问责条例的制定为广大干部严实的工作作风树起了标准,规定了“终身问责”的原则。这也就是说,如果领导干部只顾着当“老好人”、搞一团和气,对下属管理和监督不到位,下属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发生塌方式腐败等严重问题,相关领导干部不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退休,都将被问责。

  相信随着问责条例的全面实施,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将被进一步唤醒。(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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