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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把握运用“四种形态” 提升监督执纪水平

发布日期:2016-03-10 10:44:04  来源:第三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 字号:

    去年以来,武进区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全面把握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法纪分开的深刻内涵,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创新工作方式以“领办、协办、联办、交叉办”等形式,促使基层纪委“想查、会查、有查、能查”,进一步解决基层案件数量少、办案人员缺、审查质量低等问题。

  一、传递压力,力促“想查”。将纪律审查工作列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点内容,加强工作衔接,强化责任传导,努力取得基层主要领导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同时,做好后盾,对基层纪委工作多指导、多帮助、多鼓励,努力消除其“不敢查”、“不想查”的顾虑,并强化督办力度,通过电话催办、现场督导等方式开启纪律审查“领办”模式,让每一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真正扛起“责任、担当”的旗子。

  二、转变观念,力促“会查”。切实转变纪律审查理念,将工作理念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从管极少数向管大多数转变,保证纪律的刚性约束。去年以来,武进区通过健全廉政约谈工作机制,增强廉政约谈、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防范,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实起来、严起来的实际效果开始显现:去年区纪委共立案22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94人,其中纪律轻处分占比70%。

  三、广辟案源,力促“有查”。指导基层纪委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四位一体”的信访信息库,及时搜集排查、分析研讨问题线索。同时,由区纪委牵头,要求各基层纪委加强与公安、国土、环保、税务等相关执纪执法单位的沟通联系,建立违纪线索信息共享机制,拓宽案源,解决无案可查的问题。

  四、交叉联动,力促“能查”。基层纪委在案件调查中,常因调查工作有难度、有阻力等情况,导致审查工作不深不透,直接影响到案件质量。去年以来,我们创新机制推行乡镇协作区、城乡片区联动,打破地域和单位界限,整合纪律审查力量,交叉办案破解困局。2015年武进区纪委通过交叉办案,问责处理34起41人,查办案件15起15人,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莫建刚、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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