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单位协调管理公车的公职人员,应该以身作则遵守公车管理规定,你却公车私用,这是典型的违纪违规行为,我们会依法依纪依规追究你的责任。”常州市武进区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何勇很严肃地说。该区某局办公室科员顾某默默低下了头,他以为的一件“小事”,却触及了纪律和规矩的红线。
今年,常州市武进区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公车管理专项督查,在向该区机关事务局了解各单位公车使用情况的过程中,该区公务用车智能化管理平台上的一条信息引起了督查人员的注意。平台显示,某局的一辆公车存在周末未归,在外过夜的异常现象。
督查人员随即调取该车辆的GPS定位情况,定位显示,该车辆于周五下班后18:00多离场,周一上午9:00多回场,行车路径跨度大、使用时间长。通过平台检索,发现周六有一条使用该公车去配钥匙的用车申请,是什么钥匙要跨越一座城去配呢?
为了查证事实,调查人员结合汽车定位进行逐一分析比对,对用车单和相关人员开展了细致地调查。原来,使用该车辆去“配钥匙”的正是该单位的公车协调管理人员顾某。
26岁的顾某一脸稚气,面对调查人员十分紧张,他说周五下班后开车出去确实是去配钥匙的,但是那辆汽车的钥匙很难配,辗转了多家店都没有配成功,准备周末再想办法,顺便去父母、爷爷那看看。由于心存侥幸,觉得有正当事由开公车,多开点路程也不算什么,这点“小事”也不是什么大问题,顾某在周六上午把公车开到爷爷家吃饭并停放到下午五点多离开,最后在该区雪堰漕桥父亲厂里停放过夜,周日上午折返至单位附近汽车城配到了钥匙并继续停放在外,直至周一上午九点多取回。
在调查人员向顾某出示了各个时间点车辆的位置信息,与顾某核对每个时间节点的去处和车辆用途之后,顾某涨红了脸,他承认了自己的违纪行为,表示愿意接受组织处理并吸取教训,努力工作。
“我们要充分发挥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加大日常监管教育的力度,不断细化日常监管方式,强化动态监管,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努力将违法违纪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夏惠芬、刘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