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始终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严格执行“六条禁令”,“严细深实”持续强化自我监督管理,坚决防止“灯下黑”。
执纪问责突出“严”。坚持“刀刃向内”不松劲,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零暂存”,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对反映查信办案履职不到位的,一律实行“背靠背”式复核。2018年以来,共受理处置问题线索3件,立案查处镇纪委委员(兼职)1人,约谈基层纪委书记2人。
内部监管突出“细”。围绕信访受理、线索管理、审查调查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排查制定廉政风险防范措施300余条,为53名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委领导先后对基层纪委落实队伍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开展调研8批次,出台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暂行规定、纪检监察干部行为守则等15项制度,不断提升内部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教育提醒突出“深”。开展系统内部警示教育2期,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省纪委监委新修订的“六条禁令”,并结合实际进行专题讨论。制定并严格执行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明确岗位发生变动、出现不良反映等“八个必谈”范围,委领导对纪检监察干部开展谈心谈话34人次。
监督制约突出“实”。编制监督执纪工作流程图,印发执纪执法常用文书140余份,对纪检监察履职全流程进行规范。认真落实“一套规程、五项机制”,严格执行问题线索综合分析每月专题会和立案前会商制度,对线索处置情况实行承办人、室务会、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四级审签”,强化对执纪执法关键环节的监督和把关。建立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情况登记报告和回避、保密等制度,织密织牢管人管权管事的制度“笼子”。(李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