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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监局:明确春节期间党风廉政措施

发布日期:2019-02-12 09:27:46  来源: 字号: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我局明确三项措施,做好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工作。

  一是抓好春节期间作风建设。要求全局各单位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春节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极端重要性,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洁自律教育,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广泛宣传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勤俭过节、文明过节。

  二是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要求各单位贯彻落实2019年1月18日局OA平台下发的《关于加强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坚决做到:1.禁止各单位公款购买烟卡;2.禁止收受烟卡;3.禁止违规喝酒,禁止公款吃请,同事、亲属、朋友等聚餐饮酒,不能发生醉驾,伤人等恶性事件等违规违纪行为。

  三是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履行责任不到位,致使本单位内春节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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