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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要把稳党内法规的“船舵”

发布日期:2019-09-25 15:05:01  来源: 字号: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以及新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这3部党内法规是我们党立规、执规的重要依据,是加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保障。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规矩意识,严守政治纪律,确保各项党内法规落地生根,行之有效。

  把稳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跟党走。党员干部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听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落细到每项具体工作中,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自身政治信仰不动摇、政治立场不偏移、政治方向不改变,推进各项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强化规矩意识,持之以恒抓作风。党员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正面作用。“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之身”,作为关键少数,一言一行代表着党的形象,党员干部需摆正位置,率先垂范,对照法规之镜规范自己,对照党章之尺约束自己。要始终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做到脚踏实地、务实求真,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筑牢思想防线,提升规矩意识,在依法合规下推进各项工作。

  保持斗争精神,攻坚克难勇担当。当前,我国面临着百年未有之变局,党员干部要发扬斗争精神,面对挑战迎难而上,提升干事能力,敢于尽责担责。党内法规的修订,不单是给党员干部念紧了“紧箍咒”,还是给党员干部点燃了“航行灯”,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既不能失职不作为,又不能越权乱作为。有权不可以任性,必须要保持持之以恒的自我斗争精神;有权可以有为,但必须要保持攻坚克难、敢于担责的决心。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敢为人先的锐气,不畏艰难、勇于担当,用实际行动担负起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政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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