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视巡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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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5-28 10:08:29  来源: 字号:

 

  根据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安排和要求,2017年11月16日至12月1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单位进行了政治巡察。2018年1月24日上午,巡察组专题反馈了意见,对我局工作给予肯定,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现将我局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抓好整改的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马上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具体整改措施。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建荣任组长,局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党支部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王卫东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的具体协调、联系,建立了“局党委抓全面、局班子抓分管、科室和直属单位、党支部抓具体”的工作格局,确保区委巡察反馈问题得到全面及时整改。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水利局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责任领导、责任科室(部门)、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及整改进度。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巡察组反馈的10大类35个具体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以进一步巩固此次巡察成效。

  二、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认识。我局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不忘初心,坚决与党中央、省、市、区委保持高度一致。区委对我局开展巡察工作,体现了区委坚定不移的管党治党信心和决心,是一项重要而又严肃的政治任务,同时也体现了区委对水利工作的重视,是我们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各方面工作的一次重大机遇。我们坚决贯彻执行区委指示精神,坚决拥护区委巡察工作部署,始终如一地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动我局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利契机,作为接受党性教育、加强党性锻炼、经受组织考验的难得机会,作为强化被监督、推进水利水务工作上新台阶的强大动力。

  (二)细化整改任务。结合整改方案和10大类35个具体问题,我局班子和各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党支部主动认领,根据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职能分工,形成整改清单。建立实施整改“销号制”,将整改清单分发局班子和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党支部,逐个细化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三)加强建章立制。我局紧紧结合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完善规章制度,以刚性的制度和铁的纪律,确保整改工作的落实。通过建立完善制度加以整改巩固,修订完善了《区水利局党委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区水利局党委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区水利局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落实联系点制度》、《区水利局党委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制定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区水利局党委关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武进区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关于加强武进区水利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多项制度。同时,局党委带头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带头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加快建立起拒腐防变的制度体系,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切实增强党委的领导责任担当,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局党委每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党建工作。二是着力解决党委会议与行政会议边界不清问题,纠正以行政会议代替党委会研究党内事项的问题。三是纠正非中共党员领导参与党内事项讨论、决策问题。为确保整改落到实处,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区水利局党委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局党委会目的、成员的组成、议事范围、程序、“三重一大”范围等。明确区水利局党委会记录规范,明确党委会记录的内容、要求、格式等。

  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二是对涉及“三重一大”和重大水利项目等事项,必须上党委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共同决策。为确保整改落到实处,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对区水利局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事项进行集体决策。

  3.贯彻落实上级决策不到位。

  整改措施:制定《2018年全区水利(务)工作要点》,形成五大类(党建综合类、规划编研智慧水利建设类、水利重点建设工程类、水环境攻坚突破类、管理创新提升类)共55项重点工作,积极运用系统化思维,实现项目快速化推进,打造管理专业化亮点,深化改革创造性开拓,推动水利工作开展更具科学性和前瞻性,确保目标任务又好又快完成。

  4.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整改措施:制定《武进区防洪保安能力提升方案》,分析受灾成因,找出区域存在的防汛短板;夯实防汛基础,努力提升防洪保安能力,确保我区一方平安。为打赢2018年防汛攻坚战,重点加强八个方面的防汛备汛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防汛体系,做好人员、物资及设备准备;二是进一步完善防洪工程设施;三是组织防汛应急抢险桌面推演;四是探索建立区级防汛应急抢险社会化队伍;五是探索水文测站社会化管理;六是完善防汛抗旱手机APP平台;七是加快农村基层防汛预警体系项目建设;八是通过各种防洪工程建成投运,防汛指挥决策系统硬件、软件的建设完善,确保全区的防洪保安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5.党建工作未放上应有位置。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区水利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实现5个目标:加强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体系;增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牢树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大基层党建保障力度。二是制定《区水利局2018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提高队伍素质,发挥组织堡垒作用,打造清廉政治生态。三是修订完善《区水利局党委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明确水利局党组织建设的十个重要方面(“三会一课”制度、发展党员制度、党员学习教育制度、党员管理制度、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活动制度、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建工作责任及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四是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区水利局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落实联系点制度》联系内容,压紧压实责任。每年党委与党支部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武进区水利局党委意识形态实施细则》,每年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五是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扎实推进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和贯彻落实。

  6.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力。

  整改措施:一是坚决落实好《区水利局党建组织建设工作制度》中关于“三会一课”等规定。二是制定《区水利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推进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三是修订完善《区水利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四是制定《区水利局党务公开制度》,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五是修订完善《区水利局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加强调研、服务群众若干规定》,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了解民情、倾听民声、解决民困、集中民智、凝聚民心。

  7.中层选拔程序不规范,骨干队伍梯队建设不力。

  整改措施:制定《关于加强武进区水利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完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实行机关中层干部聘任制,重视中层干部培训锻炼,加强机关中层干部考核和监督管理,建立完善机关中层干部退出机制。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8.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区水利局党委关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真正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担当。二是修订完善《区水利局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落实联系点制度》。三是修订完善《区水利局党委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四是制定区水利局《区水利局党委纪律监督检查工作实施规则》,配合派驻纪检组,执纪问责,打造一支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水利干部队伍。五是修订完善《区水利局腐败易发多发重点领域和部门的管理办法》。六是动态排查部门、单位和个人风险点,提出有力防控措施,完善区水利系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修订完善《区水利局廉政风险防控手册》。

  9.党委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

  整改措施: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2018年3月1日,向区审计局递交整改报告。对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整改完成后及时将整改结果向区审计局报告。

  10.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不严格。

  整改措施:一是对混岗人员津补贴补差举一反三,坚持按编用人,渐次理顺人员编制关系,逐步解决混岗现象,严格按照区相关文件政策要求发放各类津补贴,坚决杜绝超发等违规现象。严格按照《财务报销制度》执行,对不符后规定的票据,不予报销,予于退回。二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对于达到政府采购起点金额的物品,办理相应政府采购审批程序。修订完善《区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武进区水利局乡镇水利站财务管理制度》、《区水利局小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明确采购程序,流程,规范,规范小型项目采购,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与监督,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修订完善《武进区水利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修订完善《武进区水利局工作车辆使用办法》,规范我局工作车辆使用行为,提高使用效率。三是开展《“清理水利系统工作人员职称、职业资格挂靠企业行为”回头看》,对职称和职业资格挂靠进行再清理。持证人员全部作出自2018年3月10日起“不挂靠企业取酬”承诺。四是修订完善《常州市武进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规范全区农村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等建设管理制度,在规划、设计、建设过程中落实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制定《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内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重点工程管理规章制度汇编》。五是多下基层,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多渠道了解一线职工的心声,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以切实的举措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四、后续工作

  这次区委对我局开展巡察,既是对我局的一次“党性会诊”、“廉政把脉”和“政治体检”,又是对水利工作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监督和推动。此次巡察整改,对我局来说,突显了以下五方面成效:一是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局党委统揽全局抓党建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班子成员的“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创新力、战斗力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执行上级决策、工作部署的成效进一步提升。二是有效推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将此次整改工作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水利工作和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一条条研究,一条条对照,一条条落实,真正转化为指导和推动水利工作的生动实践。三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通过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形成了“统筹谋划、部署安排、强化责任、制度管理、学习教育、风险防控、谈心提醒、考核奖惩”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强化作风建设,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水利铁军。四是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完善党建相关制度体系,党建工作的计划性、协调性得到提高;通过规范“三会一课”、规范组织生活会议,严肃了党内政治生活,党员意识不断增强。五是有效促进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水利中心工作相结合。完善多项规章制度,努力把水利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绝不留丝毫余地。在巡察整改过程中,我局对照问题,督促加快全区黑臭河道治理工作,一批新治理的黑臭河道成效不断凸显;从宏观视角出发、以补短板为抓手,防汛工作的开展更具科学性、前瞻性和创新性。

  下一阶段,我局将持续发力,扩大成效,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推动水利水务各项工作创新创优。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直至达标见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思想,严守八项规定不走样,坚持严抓严管不动摇,塑好水利系统“纪律严明、政令畅通、风清气正、能打硬仗”的新形象。

  (三)建立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财务风险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进一步织密扎紧制度的笼子,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理念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水利事业发展的过程。

  (四)着力推动水利事业改革发展。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我区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水利水务各项工作上台阶,确保武进水利在全市领先、全省争先的信心和地位不动摇,为增创发展新优势、种好武进幸福树,建设“强富美高”新武进贡献力量。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党委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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