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视巡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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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财政局公告

发布日期:2018-03-21 15:29:42  来源: 字号:

 巡 察 工 作 公 告

       根据区委安排,区委第四巡察组于2018年3月20日起,进驻区财政局开展巡察工作,时间为20个工作日左右。

       这次巡察的主要任务是,监督检查2015年以来区财政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党纪,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有关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的情况;遵守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区委要了解的其他情况。巡察将通过个别访谈、受理信访、调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调研、问询质询等方式开展工作。

       巡察期间,区委第四巡察组设专门举报值班电话:18806129595(可接收短信),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电子信箱:czwjxc4@163.com,同时在鑫都大厦南门外东侧(延政中大道23号)设置举报箱,信件寄送地址为:延政中大道20号,区委巡察办收(转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组办公地点:区财政局(延政中大道23号鑫都大厦5楼),欢迎大家与我们联系。

       根据区委的授权,区委第四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为:对2015年以来财政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包括近三年来退休和调离的领导),以及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重点是有关“三大问题”、落实“两个责任”、执行“六项纪律”和“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特此公告。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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