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视巡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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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巡察组反馈2017年第三轮巡察情况

发布日期:2018-02-13 11:03:30  来源: 字号:

 

  2017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区委五个巡察组分别对区发改局、水利局、民政局、横林镇和横山桥镇五个党组织开展政治巡察,并延伸巡察下属一个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近日,区委巡察组对被巡察党组织分别反馈了巡察情况。

  区委巡察组对被巡察党组织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区委巡察组通过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信访局等部门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听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和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专题汇报,受理信访举报,进行个别谈话,开展民主测评,走访调研,问询质询等方式,共发现问题156个,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提出了整改建议,向区委区政府提交了五份专题报告。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反馈会上,区委巡察组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巡察整改建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传达了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明确各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按照区委书记史志军要求,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各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就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主体责任、用好巡察成果作表态发言。

  各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和党委(党组)书记将自签收反馈意见之日起两个月内,向区委巡察组报送党委(党组)班子整改情况和党委(党组)书记个人落实情况报告。

  以下是摘编的巡察反馈情况部分内容。

 

 

 

  区发改局:统筹谋划发展能力有待提高

 

  问题:

  在党的领导方面:高质高效发挥核心领导作用尚存不足,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理论指导实际工作不突出;统领统筹意识不强,谋划发展对策的能力有待提高;决策把关不够严格,有些决策事项不按规定按惯例。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点工作不够到位,谋划产业转型升级不够深入;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不够规范;能源结构性调整不够有力;统筹民生保障研究不够到位。担当作为精神与新形势新要求有差距。在党的建设方面: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够规范;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严格;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不强,防控风险力度还不大,国有资产管理上的历史遗留问题仍然较多,对反“四风”长期性认识不足,措施缺乏长效性。

  建议:

  局党委要突出党委领导班子的政治建设,切实提升核心领导力和整体战斗力,认真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和以新发展理念为主要内容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更好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凝心聚智、协调协同,奋力推进武进创新性发展、引领性发展、探索性发展。要突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切实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局党委书记、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办要切实发挥各自党建工作职责,加强对所属支部的分类管理和指导,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要突出干部队伍的政治担当,切实加强能力素质和作风纪律建设,局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和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自觉把对党忠诚、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下定决心开展粮食资产管理专项整治,重点防控国有资产处置承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价格认定和检查处罚等方面的廉政风险,努力促进廉政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区水利局: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

 

  问题:

  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委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偏少。行政办公会与党委会边界不清,出现非中共党员领导参加党委会议事并表决。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水利总体战略部署研究不深入,对武进水利发展前瞻性、宏观性、科学性思考不足。党委领导班子在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中抓顶层设计和全程把关不力。党建工作未放上应有位置。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对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存在薄弱环节。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干部培养力度不够,干部梯队建设不足。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机关效能建设偏弱,对重大水利项目领域“两个责任”落实、风险防控效果不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不严格。存在未经财政、人社部门审批同意发放津补贴问题。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政策精神不到位。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对基层职工关心不够,对基层站所存在问题解决不彻底。

  建议:

  突出政治建设站位,强化党的领导核心政治使命。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立足水利中心工作,切实增强党委的领导责任担当,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紧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向,充分认清“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工作理念,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着力解决“重业务、轻党建”、部分基层党支部组织架构不健全等问题。严明政治纪律规矩,强化从严治党政治担当。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真正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担当,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意识,切实加强管理,强化效能建设。从严规范“三公”经费的使用,提高公务接待、公务用车、政府采购管理控制水平。关心基层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畅通他们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渠道,及时解决基层的实际困难,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区民政局:民生兜底保障亟需加强

 

  问题: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不及时,兜底保障聚焦不够,创新发展步伐不快;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领导班子战斗力不够强;统筹民政发展的能力不强,民生保障体系建设不够精准科学,救助体系建设不够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效;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扎实;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基层党组织建设较薄弱,党员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专业人才队伍存在短板;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内监督不严格,专责监督不到位;财务审计监督职能履行不力,执行财经纪律不严;下属事业单位管理不严;作风建设缺乏韧劲;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用工管理不严格。

 

  建议: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提升民生事业发展水平。要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管党治党的意识;要凝聚发展合力,提高决策水平,强化规则意识和担当意识;要加快改革创新,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不断创新民生保障工作的办法和措施。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为民政事业改革创新提供保障。要严格执行党建制度,不断提高运用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锤炼党性、解决矛盾问题的能力;要抓紧筑牢基础工作,切实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要狠抓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激发干部队伍和专业人才队伍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把中央和省市区的各项规定贯穿民政工作的全过程;要不断强化监督问责力度,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和政治生态环境;要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着力在抓常抓长抓细上下功夫,确保抓出习惯,抓出长效;要努力夯实基础,针对民政领域特点,从体制机制上下功夫,通过抓基层强基础,促进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

 

 

 

  横林镇:

  统筹发展突破“瓶颈”制约成效不明显

 

  问题:

  在引导产业优化升级上尚未取得突破性进展,资源要素利用不够集约,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有差距,社会民生事业建设力度尚需加大。同频共振凝聚合力不够,汇集民意科学决策不充分,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有“重经济轻党建”倾向,党建工作推进乏力,党建考核工作不细不实,联系点制度落空。“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不深入,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打折扣,思想政治建设不扎实,部分村级党组织弱化虚化,园区党建、非公党建未能跟进抓实,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干部选拔形式单一,后备力量培养不足。“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主动查办案件偏少,依纪问责力度偏轻偏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工程招投标管理不规范,工程监管不严格,三资”管理漏洞较多。

 

  建议:

  横林镇党委要切实把全镇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带领全镇上下转变观念、创新思路,抢抓经开区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加快推进横林镇产业转型、城市功能、社会事业、生态文明等重点工作,推动横林大建设、大发展。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持续激发全员干事创业积极性,形成“千斤重担众人挑”的良好局面。要进一步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意识,有计划、有重点、重实效地组织开展好各类学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着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严格选拔标准,坚持科学用人导向,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强化责任传导,抓实监督考核。要突出加强“三资”管理,明确职责,提升管理水平,积极探索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新模式。

 

 

 

  横山桥镇:管党治党担当不够

 

  问题:

  一是党的领导方面,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及时、不扎实;产业结构调整乏力,转型升级缓慢,培育新动能、发展新经济进展不快,资源集约利用较粗放;园区建设推进不快,整体发展水平不高,支撑作用不明显;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有差距,生态治理成效不够明显;政府债务负担较重,化解措施不多;议事决策能力亟待提升;同频共振的全面融合有待深化;意识形态管控不够有力,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惠民措施落实不到位;社会事业推进力度不够;社会综合治理能力不强。二是党的建设方面,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管党治党意识不强,对基层组织建设缺乏长远谋划和有效举措;组织生活不够严肃,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浮于表面;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中心组理论学习不扎实;基层党建未抓牢抓实,对党建联系点督促指导帮扶较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有待提升,各领域党组织建设发展不平衡、特色不明显,党组织设置、党员结构和日常管理有待改善;干部队伍建设缺乏长远规划,盘活存量干部办法不多,选人用人标准不高,管用不够。三是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主体责任未压紧压实,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主体责任上关注度不高、投入精力不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力传导不够;执纪监督偏松偏软,一案双查”未落到实处,“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信访线索深挖细掘不够;作风建设有待加强,“慵懒散拖”时有发生,基层“四风”禁而不绝;工程领域、征地拆迁、“三资管理”等重点领域监管不到位。

  建议:

  一是把握新常态,在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上下功夫,要突出提高产业发展质效目标,加快形成工业经济新增长极;二是贯彻新理念,在发挥党委核心作用上提质效,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找准新坐标,在打造“绿水青山”上出实招,要围绕经开区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目标,珍惜“绿水青山”自然生态,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标本兼治提升环境质量;四是激发新活力,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上动脑筋,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原则,努力打造一支人人有责、人人担责、人人尽责的干部队伍;五是担当新使命,在夯实“两个责任”上添举措,要强化管党治党担当,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好班子,抓好队伍,统筹推进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营造政治上的绿水清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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