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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探索实践第一种形态 告诫约谈常态化

发布日期:2016-06-14 14:26:12  来源:区纪委宣教室、信访室 字号:

   “作为一名从事纪检工作十多年的老纪检,去年我是‘零问责’、‘零执纪’,今天被约谈,问得我如坐针毡,再也不能做老好人了!”“虽然没被问责,我们也惊出一身冷汗,再也不能尸位素餐、做不逮老鼠的猫了!”近日,武进区纪委对机关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开展廉政谈话活动。这是武进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武进区纪委把约谈当作用好“四种形态”第一种的重要方式,坚持常态化开展、规范化落实,有效解决了一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谈什么——制度有保障

  2016年3月,武进区纪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党员干部谈话、函询的实施办法》,规范性制度的出台,为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提供了制度保障。这项制度要求,各级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敢出手”,要做到“三个必谈”: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必须约谈;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必须约谈;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必须约谈。同时,区纪委建立了谈话函询处置问题线索通报和考核制度,定期内部通报,并将该项工作纳入“3D数字惩防”进行量化考核,从而倒逼各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把谈话函询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牢牢抓在手中。

  “2016年3月,区纪委收到关于武进区牛塘中心幼儿园园长李某违反规定获取资金为教师发放补贴和奖励的线索, 4月,区纪委对案件涉及的疏于管理的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一案双查”,既查违纪违规的人和事,又追究分管或主要领导责任,使纪律审查工作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起到事半功倍的成效。

  怎么谈——措施促落实

  “有问题反映组织上直接与我们本人见面,既给了我们澄清事实的机会,卸下了包袱,也提醒我们今后更加注重严于律己,压实了责任。”在接受廉政谈话时有的基层干部坦言。

  “几顿饭、几杯酒、几张卡、温水煮青蛙,不知不觉一失足成千古恨,无数案例表明党员干部破法无不从破纪始,只有及早‘喊停’、才能避免问题扩大至违法的程度。”区纪委信访室陆红林主任介绍。“一些基层干部,过去对于中央八项规定等认识比较模糊,有的甚至觉得只要不贪不拿就没事儿。通过约谈,把一些规定更好地解释给他们,把苗头先卡住,这样能够防止干部犯下不该犯的错误。”

  2015年以来,武进区纪委谈话函询党员领导干部33名。实践操作中,武进区的约谈自成体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约谈前期把好关,要做到重要工作开展前、苗头问题衍生前、焦点问题爆发前、问题线索查处后的“四必谈”;约谈中期号准脉,剖析问题、找准病灶,达到提醒告诫少数,警醒教育全部的目标;约谈后期盯着办,对约谈事项实行跟踪管理,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落实整改到位。

  谈出啥——作风改进了

  约谈制度施行后效果如何?是否只是走过场而无实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凸显的是对违纪行为‘零容忍’的理念,决不意味着反腐败力度的减弱、节奏的放缓。

  “现在纪委的谈话,‘纪言纪语’越来越多,‘纪律’成分越来越重。”一名干部感慨道。

  在实践层面,干部们对于党纪条规是否知晓?调研座谈中,干部们普遍反映,尽管过去也一再强调纪律,但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感受到纪律就在身边,遵守纪律就在自己的一言一行中。武进区一名干部感言:“以前,总感觉党风廉政建设就是领导的事,与自己没有多大关系,领导抓就行了。通过约谈,不仅明白了党风廉政建设与自己有直接关系,更重要的是感到自己身上的责任沉甸甸的。只有每个人都守纪律讲规矩,‘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才能彻底根除。” (缪小芬、秦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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