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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纪委:谈话函询 让“咬耳扯袖”常态化

发布日期:2016-05-25 10:24:31  来源:区纪委信访室 字号:

   武进区纪委围绕“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立足于抓早抓小,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积极开展谈话函询,将“微小”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形成了“咬耳扯袖”的新常态。2015年以来,武进区纪委谈话函询党员领导干部33名。

  准确把握 发现苗头早跟进

  2016年1月,常州市“化龙巷”论坛上出现了一篇反映武进区某局局长经常在外吃喝,工作中没有担当等问题的帖子,武进区纪委信访室收集到该舆情后,及时整理汇报,经领导批示后对该局长进行了谈话。

  “虽然该帖子反映的问题比较笼统,可能构不成违纪,但也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我们及时对其提醒,既谈话谈心,又行为排查,目的就是督促他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武进区纪委信访室主任陆红林说道。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出以来,武进区纪委注重抓早抓小,通过来信来访、报纸、网络、微信等平台,及时搜集问题线索,深入分析研判,从中筛选出党员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和一般性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绷紧责任弦,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规范流程 谈话函询实打实

  “从去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开展谈话函询工作的情况看,整体效果并不理想,有的该谈的没有谈,有的把不能谈的问题列入谈话内容。有的虽有开展谈话但没有记录在案并上报,有的程序不严谨……”在总结分析2015年开展谈话函询工作时,该区纪委书记徐萍一针见血、直击要害。

  为切实解决这些问题,该区纪委在今年3月出台《关于对党员干部谈话、函询的实施办法》,明确谈话函询的适用对象、方式、内容、时限、程序和纪律要求。规定了谈话函询的审批备案、组织实施、党委纪委签字背书、分类处置、审核归档的一系列流程,并将相关文书制式化,做到规范可行,全程留痕,为全区开展谈话函询提供了依据和规范。

  此同时,该区纪委建立了谈话函询处置问题线索通报和考核制度,定期内部通报,并将该项工作纳入“3D数字惩防”进行量化考核,从而倒逼各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把谈话函询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牢牢抓在手中。

  加强跟踪 一着不让抓落实

  “ 谈话函询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决不能一谈了之,一函了之”。武进区纪委常委符毅梅说道“我委在加大谈话函询力度的同时,采取了一些有效的举措来确保谈话函询的实效。”

  据悉武进区纪委在查清谈话函询问题线索后,结合问题性质、时间节点等进行研判,并进行分类处置。对谈话函询后未发现严重违纪行为的,要求谈话函询对象按要求对轻微违纪问题作出整改,报经领导审核后作了结处理;对确有错误但不够纪律处分的,责令限期改正或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诫勉谈话;对说明问题存疑或故意回避隐瞒事实的,开展初步核实或立案,从严从重处理。

  为防止谈话函询流于形式,该区纪委进一步健全了跟踪督查机制,采取检查、回访和被谈话对象报告整改情况等方式,对谈话函询对象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进行“二次约谈”,直至启动问责程序,倒逼被谈话函询对象自觉、认真、务实地抓好整改落实,以此来检验谈话函询的效果,彰显廉政谈话函询的威力。

  另外按不低于10%的比例,对部分谈话函询问题进行复核,重点复核答非所问、避重就轻、完全否决所有问题的谈话函询件,复核发现问题存在的,实行“一案双查”并予以通报。今年已开展谈话函询复核3(次),增强了谈话函询的严肃性。(陆红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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