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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纪委强化结果运用做好巡查“后半篇文章”

发布日期:2015-11-13 13:51:31  来源:区纪委宣教室、办公室 字号:

    今年以来,武进区通过开展党风驻点巡查工作,既瞪大眼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又充分运用成果,在反馈问题、督促整改、线索处置三方面下工夫,剑指问题倒逼整改,发挥好遏制治本作用,为推动基层“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作出实实在在的贡献。

  一是问题反馈“不遮不掩”。切实抓好巡查反馈工作,避免“一巡了之”。按照“分层反馈,直指问题”的要求,区纪委在驻点巡查结束后15日内向被巡查单位领导班子通报反馈意见,全面传导从严治党的压力。反馈意见言简意赅,开宗明义,直指问题,达到红脸、出汗、治病的效果。同时,将巡查结果和巡查整改情况将作为被巡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评以及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3D数控系统及时更新在线实时监测整改情况。被巡查单位接到巡查反馈意见后15日内,必须向巡查组递交整改方案,经研究审核后方能组织实施。

  二是问题整改“拧上发条”。区纪委建立分类台账、定期督查、挂账销号制度,要求被巡查单位即知即改,消化存量,遏制增量。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等方面的顶风违纪问题,以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及时查处,突出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一般性问题进行提醒谈话。通过立行立改、抓早抓小,使党员干部受到党性教育,促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同时,引入倒逼机制,巡查组将在巡查结束2个月后有选择性地开展“回头看”,对已巡查过的单位杀“回马枪”,推动问题整改到位,进一步巩固巡查整改成果,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三是线索处置“依规依据”。对于在驻点巡查过程中掌握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相关检查室进行初核,按照规定程序查处;对一般性问题及时通过谈话函询等方式处理;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类问题,督促所在地方及时予以解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对于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由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纳入日常监督,限期纠正。截至目前,该区驻点巡查共发现问题及收集意见建议191条,审核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93项,针对巡查发现的个人违纪问题立案处理3人,因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责5人。(缪小芬 蒋王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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